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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关于全省小额贷款公司2018年度分类监管评级情况的通报

更新时间:2019-07-25 14:29:02点击次数:3196次字号:T|T

2019年5月9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全省小额贷款公司2018年度分类监督评级情况的通报》。在全省217家小额贷款公司中,恒丰小贷获得最高分104分,被评定为A级。

恒丰小贷获此成绩,是各级监管机构对我公司工作的充分肯定,我们将再接再厉,继续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完善各项管理体系,促进公司信贷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高效的融资服务。




相关文件附下:


关于全省小额贷款公司2018年度分类监管评级情况的通报


湘金监发〔2019〕19号


各市州金融办:

为加强对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的有效监管,进一步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规范运营,科学合理安排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资金,确保风险补偿资金使用安全,发挥应有效益,根据《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湘金监发〔2018〕11号)文件要求,通过各小额贷款公司自评、县市区监管机构初评、市州监管机构复评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现场抽查及审核四个阶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分类监管评级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末,全省有小额贷款公司217家,符合参评条件的208家(9家公司未参与此次评级,其中开业未满1年的有4家;4家网络小贷公司已于2018年底评定等级;1家公司已退出),市州实际报送资料的有153家,自动放弃参加分类监管评级未报送资料的有55家。根据我局有关文件规定,自动放弃参加分类监管评级的55家公司直接评定为D级。

(二)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于2019年1月4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的通知》,启动了2018年度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工作。经过各小额贷款公司自评、县市区监管机构初评、市州监管机构复评等程序,省局金融监管二处在3月上旬收到市州监管机构报送的分类监管评级材料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了资料核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充分听取了市州监管机构和省小贷协会的意见,并于3月中下旬对具备参评条件并已报送材料的153家小额贷款公司,按20%的比例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28家为现场抽查对象,通过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查看、审查账表和业务台帐及走访贷款对象等方式,对小额贷款公司治理和管理、合规经营、接受监管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

从履职情况看,全省多数市、县监管机构能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小额贷款公司用好监管系统,有效开展日常监管与现场监管,认真审核小额贷款公司提交的评级资料,审慎进行初评、复评,做得较好的市、县监管机构有衡阳市、岳阳市、常德市、长沙市雨花区、永州市祁阳县等。

(三)评级结果

通过现场抽查,并结合上年度交叉检查情况及市州监管机构复评意见,省局对符合参评条件的208家小贷公司审定评级结果如下:评为A级64家,占比30.9%,较上年提高2.8%;评为B级50家,占比24.2%,较上年下降5.3%;评为C级20家,占比9.7%,较上年下降1.3%;评为D级73家,占比35.2%,较上年提高3.8%;1家公司暂不定级。

与2017年分类监管评级情况相比较,2018年评级等级提高的公司有31家,等级下降的公司有37家,有32家公司连续两年评为D类。

二、存在的问题

从本次分类监管评级现场抽查情况看,全省多数小额贷款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善、岗位职责较为清晰、规章制度较为健全,基本能做到合法合规经营,整体经营情况正常,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市场定位不清晰。一些小贷公司对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的商业模式未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未找准市场定位和发展方向,未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在急功近利思想的驱动下盲目放贷,变相提高单户贷款额度,使公司陷入流动性不足的困境。

(二)管理水平亟待提高。部分小贷公司已连续两年未开展业务,针对经营现状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一些小贷公司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贷款贷前调查流于形式、贷后缺乏管理,现金收本收息、变相提高贷款综合利率、向股东及关联方放贷等现象非常严重。

(三)接受监管的配合度不高。有的小贷公司上报评级资料不齐、经营数据填报不准确,根据评级办法有关规定,经通知补充资料后,仍有9家公司未提供年度审计报告,被直接评定为D级。少数小贷公司在监管机构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未在规定时间准备检查所需资料,检查组无法在现场调阅相关档案,检查配合度不高。

(四)监管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在这次分类监管评级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市、县监管部门责任意识不强,开展分类监管评级工作准备不够充分、不够细致严谨。如有的监管部门在分类监管评级审核表中未签字、盖章;个别监管部门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报送的评级资料未对照评级文件要求进行认真审核,直接照搬公司自评结果;个别监管部门未定期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监管,对公司经营情况不甚了解,重大事项未督促公司及时进行变更报备等。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加大评级结果运用,强化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和业务指导,加大评级结果的综合运用,将评级结果作为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分类监管、业务创新、经营地域与范围、政府奖励、风险补偿等重要依据。

(二)创新业务发展模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各小额贷款公司要努力开拓业务市场,充分发挥自身经营特色,不断创新贷款产品种类和抵质押方式,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各小额贷款公司要认真学习小贷政策规定,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风险管控制度,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完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合规经营。


附件: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2018年度分类监管评级结果统计表(见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9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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